{{ $t('FEZ002') }}學務處|
繳件期限:
※請於繳交期限12:00前將作品修改完成後交給美術老師。
西 西畫 類 |
國中組一律使用圖畫紙、紙板或畫布,大小為四開(約39 公分×54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
書 書法類 類 |
1.國中組作品大小為對開(約 34 公分×135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 2.各組以自選詩詞或成篇成段之文章為原則。但參加決賽現場書寫之作品,另依主辦單位規定辦理。 3.不得以臨摹作品參賽,作品需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臨摹作品及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一律採用素色宣紙(界格與否由參賽者自行決定)。 |
平面設計類 面 設 計 類 |
1.國中組作品最大不得超過對開(約 39 公分×108 公分或 78 公分×54 公分),最小不得小於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作品一律裝框,裝框後高度不得超過 10 公分,連作不收。 2.以生活環境與藝術為主題,得採用各類基本材料,並以平面設計為限。 3.平面設計參賽作品須有明確的主題、且具有功能性與目的性。 |
漫 漫畫類 類 |
1.參賽作品形式不拘,大小不超過四開圖畫紙(約 39 公分×54 公分),作品一律不裱裝。 2.參賽作品不限定主題。黑白、彩色不拘,單幅、四格或多格漫畫形式均可,如以電腦完稿,需附 tif 檔之光碟。非必要文字不得出現於作品上,避免海報形式作品。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例如作品要表現痛的感覺,可以畫出痛苦表情,不需在作品上添加好痛等文字表達。 |
水 水墨類 類 |
1.國中組作品大小為宣(棉)紙四開(約35 公分×70 公分),一律不得裱裝(可托底)。 2.高中(職)組以上一律以捲軸裱裝,並以塑膠套裝妥送件。作品大小連同裱裝寬度不得超過 120 公分,長不得超過 270 公分。橫式、裝框、聯屏、手卷不收。 3.作品可落款,但不可書寫校名,凡書寫校名者一律不予評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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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 版畫類 類 |
1.國中組大小以四開(約 39 公分×54 公分)為原則,一律不得裱裝。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 2.作品正面一律簽名(簽名一律簽在作品上),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範例: 1/20 ○○ 王小明 第幾件/數量 題目 姓名 5.高中(職)組、大專組以上參與決賽時需另附 100-200 字作品介紹。 |
※特別注意事項:
1、相關比賽辦法及規定按〈112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規定辦理。
2、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各類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抄襲臨摹。如有抄襲之情事經查證
屬實,取消參賽資格!
3、欲參加美術比賽之同學,請務必於開學第1.2週(8/30-9/8)將作品送交至美術老師初評,
或事先告知美術老師參加意願!
4、參賽同學請於9/15(五)、9/18(一)以前將作品完成並交給各班美術老師。
5、相關洽詢事項,請洽學務處活動組長。
6、本徵件簡章未盡或修正事宜隨時公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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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8-29
{{ $t('FEZ014') }}2023-09-28|
{{ $t('FEZ004') }}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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