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研發組|
說明:
一、本院依據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商借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 園教師作業原則辦理。
二、為順利推動本院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綱研發及推展相關 工作(含基地學校課綱實踐協作與研究發展、培力增能資 源研發、課程轉化、教學及評量發展、課程執行、宣傳回 饋等),本院需商借國民中等學校教師1 名,除完成前述 工作外,更需借重教師專長及學校實務經驗,協助推動課 程發展所需之各項跨領域、跨階段之連結與協作事項,更 期教師能於返校後協助課程推動相關配套措施。
三、茲請參閱本院商借教師之需求說明,於110年7 月16 日 (星期五)前擇優推薦教師人選並填寫「國家教育研究院 商借教師推薦表」(如附件)後函送本院,後續將由本院依上述原則,組成小組進行審查遴選。
{{ $t('FEZ012') }}
{{ $t('FEZ003') }}2021-06-25
{{ $t('FEZ005') }}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