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及本市115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
| 二、 | 旨揭研習資訊如下: |
| (一) | 時間:115年7月6日(星期一)至7月8日(星期三),共計23小時(詳如附件課程表);全程參與者始核發研習證明。 |
| (二) | 地點:本市陽光國小視聽教室。 |
| (三) | 參加對象: |
| 1、 | 優先錄取學務處人員(校園性別事件執行秘書),其次為各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委員、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小組成員或相關專業教師。 |
| 2、 | 班級數7班(含)以上之學校應至少薦派1人參加,未達7班者亦歡迎踴躍報名。 |
| (四) | 報名方式:請於115年5月25日起至7月2日止,逕至本市教師研習護照網站(網址:https://study.hc.edu.tw/modules/study/GetSingleInternalStudy.aspx?StudyID=1151300)完成報名。 |
| 三、 | 本府同意核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 |
| 四、 | 注意事項:因校內停車空間有限,汽車請停放於鄰近之育賢國中,機車可停放於陽光國小內停放區。 |
| 五、 | 若有相關疑問,請洽港南國小學務處馮主任(電話:03-5382964分機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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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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