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務處|
| 說明: |
| 一、 | 文化部為提升公共藝術辦理品質,營造藝術美學環境,自96年起舉辦公共藝術獎,以彰顯公共藝術的美學與社會價值,促進大眾對公共藝術的認知、欣賞與認同。 |
| 二、 | 本屆公共藝術獎自115年2月25日上午9時30分起開放徵件至4月15日下午5時止,報名網址:https://short.moc.gov.tw/s/yxlu9s8,獎勵項目包含「依法設置」及「自行辦理」兩大面向,更擴大行政類之「優良承辦獎」徵件對象,納入審議、推行公共藝術政策成效優良之人員。 |
| 三、 | 請109年12月31日前完成公共藝術設置備查之管理機關,積極報名參加「管理維護獎」;並請自行辦理計畫之主辦單位,報名「藝術實踐獎」。 |
| 四、 | 報名期間如有任何疑問,請洽詢執行單位新視紀整合行銷傳播股份有限公司,聯絡窗口02-2653-9292分機284王小姐或分機222謝小姐。 |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14')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2-27|
{{ $t('FEZ005')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