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gwjha11
{{ $t('FEZ002') }}註冊組|
新生登記日:108.3.23(六)上午8:00~12:00
1.未參加登記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
2.本日為「入學登記及資格審核」,並非完成就讀光武國中手續,需依規定排序後,108.4.8公布錄取名單並在108.4.13完成報到後,始完成就讀光武國中手續
3.申請者在新生入學登記時必須附上證明文件包括:(文件請檢附正本以供查核)
(1)「入學登記表」
(2)近3個月內向戶政單位申請核發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印本
(含現住人口、詳細記事)(學生戶籍與直系血親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
(3)限登記日期前三個月內核定之”學生遷徙紀錄證明書”(戶政事務所申請)
(4)居住證明文件:
房屋自有者:房屋所有權狀影印本或107年房屋繳稅證明影印本(檢附正本以供查核)
非房屋自有者:經法院公證之租賃契約(檢附正本以供查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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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1-16
{{ $t('FEZ005') }}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