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教務處|
【教務處公告】115學年度本土語課程更換申請須知
對象:本校七升八年級有更換需求學生
說明:依府教課字第1130027983公文說明,舊生因配合家長(家庭)母語轉換需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有轉換選習語別需求時,方得提出更換申請。
修習本土語課程以一年為期,更換後即為學生八年級本土語課程語別,不得再更換。
欲申請請至教務處領取申請表,因受限於師資、課務安排逾期不受理。
若延續七年級本土語語別之學生無須申請。
繳交期限
115年4月30日(四)放學前完成申請表資料並繳回教學組,逾期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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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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