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gwjha11
{{ $t('FEZ002') }}註冊組|
一、 | 依據教育部103年1月10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30002010號函辦理。 |
二、 | 現行特殊身分學生升學保障或優待辦法中有關「所定外加名額,以原核定招生名額外加百分之二計算」之「原核定招生名額」,係指「招生學校原核定各招生管道名額」,其「各招生管道」之界定涵蓋如下: |
(一) | 免試入學方式:校內直升、就學區免試(含產業特殊需求類科及進修學校)、單獨招生(含園區生、進修學校)。 |
(二) | 特色招生方式:考試分發入學(含嘉義區)、甄選入學(職業類群科、藝才班、體育班、科學班)。 |
(三) | 其他:實用技能(班)學程。 |
{{ $t('FEZ003') }}2014-01-14
{{ $t('FEZ014') }}2014-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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