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研發組|
說明: |
一、 | 依據「新竹市政府自行研究發展案件評審及獎勵作業要點」規定辦理(如附件3)。 |
二、 | 請於113年4月23日前將旨揭計畫項目表電子檔傳送至 |
02497@ems.hccg.gov.tw;另嗣後就行政業務應興革改進部分,得隨時提出「研究發展意見簡表」,所提意見經評定採行或據以修訂法規者,將予以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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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4-02-15
{{ $t('FEZ004') }} 2024-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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