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研發組|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14日臺教授國字第1120157408號函辦 理。 |
二、 | 教育部為鼓勵地方政府、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教育人員及團體推動戶外教育,辦理旨揭評選。 |
三、 | 實施計畫摘述如下: |
(一) | 學校績優獎:積極推動戶外教育成效卓著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以下併稱學校),分為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 |
(二) | 個人貢獻獎:長期推動戶外教育成效卓著之各級學校之校長、教師、職員、教學支援工作人員及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機構之教學人員與職員。 |
(三) | 團體貢獻獎:與學校實質合作,從事與推廣戶外教育、培育戶外教育人才或辦理相關事項,具有重大貢獻之團體,包括:學校以外之中央行政機關或地方政府所屬機構,以及依法立案之非營利團體。 |
四、 | 申請時程︰請欲申請獎項之申請單位(學校、個人、團體),於113年1月31日(三)前函報本府薦送所需之紙本資料與電子檔,以利後續審查與申請作業進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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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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