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網頁之主要內容區位置
::: 新竹市立光武國民中學

府內外研習專區

「教育部教育專業獎章頒給辦法」第2條、第6條及第5條附表3,業經教育部於112年9月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20080293A號令修正發布

{{ $t('FEZ002') }} 研發組|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9月5日臺教人(三)字第1120080293D號函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辦法內容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部人事處陳先生(電話:02-77365941)。


{{ $t('FEZ003') }} 2023-09-15

{{ $t('FEZ004') }} 2023-09-15|

{{ $t('FEZ005') }} 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