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請有意申請者,請至註冊組填妥申請表件,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 |
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
(一) | 學業優秀獎學金:109學年度第2學期請於110年3月19日前提交申請。 |
(二) | 才藝優秀獎學金:109學年度第2學期請於110年4月15日前提交申請。 |
1、 | 個人單項才藝優秀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09年4月16日至110年4月15日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個人才藝競賽獲獎證件文件影本。 |
2、 | 團體賽特殊才藝獎學金之申請人需檢附109年4月16日至110年4月15日參加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本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團體獎前三名證件文件影本。 |
{{ $t('FEZ003') }}2021-02-20
{{ $t('FEZ014') }}2021-03-22|
{{ $t('FEZ005') }}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