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研發組|
說明:
一、本計畫目標期透過學校辦理生活美感系列講座及參訪藝文館所,推動美感教育,讓藝術更貼近生活。
二、本案實施對象:新竹市立各國中小學校。
三、本案補助學校參訪藝文館所辦理期程:
(一)實施期程:110年1月1日至110年7月31日。
(二)請有意申請之學校,於110年1月18日(星期一)前將書面資料(包含計畫、經費概算表)報府申請,每校最高補助新臺幣5萬元,本年度以15所學校為原則(額滿為止)。
(三)有關上開所指藝文館所建議以本市相關藝文場館(如:2021台灣燈會、新竹241藝術空間、文化局之梅苑畫廊與竹軒畫廊、新竹當代藝術館展演空間等)納入規劃,本府將列為優先補助。
(四)本案申請請繳交附件。
(五)請於活動辦理完竣後於110年7月31日前將成果活動照片及經費收支結算表等資料各一份送本府教育處核銷結案。
{{ $t('FEZ012') }}
{{ $t('FEZ003') }}2021-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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