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資訊設備組|
申請方式
(一)符合「停課且符合低收入、中低收入或經學校認定之經濟弱勢學生」,得申請免費4G門號(SIM卡)使用,由本府教育處核定資格後發放4G門號(SIM卡)開通使用。
1、申請文件:學生申請暨監護人同意書。
2、門號開通:插入後啟用或依電信系統商啟用程序辦理啟用。
3、使用期限:自啟用後15日上網頻寬不限,逾時失效。
(二)符合「停課且家無網路之學生」,若需申請中華電信優惠方案,可填具申請書後由本府教育處 (代辦)遞交至電信系統商(中華電信)開通啟用。
1、申請文件:學生申請暨監護人同意書、中華電信優惠方案申請書。
2、門號開通:中華電信各地窗口收到國教署及各直轄市政府教育局及各縣(市)政府教育處申請文件後開通服務。
3、使用期限:自啟用後,最短租期1個月,期滿得延長至多2個月,月租期間 上網頻寬不限。
4、備註:此優惠方案申請/開通需洽詢中華電信各地對應窗口辦理,並需支付月租費新臺幣29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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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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