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gwjha12
{{ $t('FEZ002') }}教學組|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2月2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60008526號函及「106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辦理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實施計畫」辦理。
二、請各校協助調查貴校學區內新住民家長或社區人士是否有接受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之需求,並請於4月21日(五)前告知教務處教學組有意願參加,以利本市辦理新住民語文教學支援人員培訓開班參考。
{{ $t('FEZ003') }}2017-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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