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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新竹區高中職適性學習教育資源均質化
快樂學外語-新竹英語字彙王競賽辦法
壹、計畫依據
一、依據行政院研考會「提升國人英語能力建設計畫」暨教育部部「各級學校英語文教育行動方案」辦理。
二、教育部104年11月1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40132876號。
三、新竹市政府104年11月18日府教學字第1040172652號。
貳、活動宗旨
競賽可提升學生學習英語文之動機及興趣,本活動藉由競賽鼓勵學生熟背英文字彙、增進英文字彙識別及運用能力,強化學習動機及語文優勢使學生奠立優異之英文基礎並透過競賽來肯定學生的能力,強化學習動機及語文優勢,協助教師提昇教學成果,帶動社區學習共同體風潮,發展社區特色教學,辦理本次大賽。
叁、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三、承辦單位:光復高中。
四、協辦單位:臺灣師範大學、新竹教育大學、玄奘大學、科學實驗高中、新竹高中、新竹女中、新竹高工、世界高中。
肆、參賽對象:新竹市國中、高中、高職學校,各年級可推派10位在學生參加,學生依在學年級分組,由學校團體報名(綜合高中學生可自選高中或高職組)。
伍、實施細則:競賽區分國中一年級組、國中二年級組、國中三年級組、高中一年級組、高中二年級組、高中三年級組及高職一年級組、高職二年級組、高職三年級組。本競賽字表可參考光復高中均質化網站最新消息附件,依字級範圍內由電腦系統隨機出題,競賽時不得攜帶字典、電子字典、手機、字表(小抄)或相似功能的物品。競賽內容為:
一、測驗一:看中文,拼寫英文,20分鐘內完成100題;看電腦螢幕上之中文題目,以電腦鍵盤打字方式鍵入正確之英文單字。
二、測驗二:看英文,選中文,10分鐘內完成100題;看電腦螢幕上之英文單字題目,以滑鼠點選正確之中文意義。
三、測驗三:聽英文,選中文,10分鐘內完成100題;題目英文發音(螢幕上出現中文字義選項),以滑鼠點選正確之中文意義。
四、測驗四:聽英文,選英文,10分鐘內完成100題;聽英文發音,以滑鼠點選正確之英文單字。
五、測驗五:看中文,選發音,10分鐘內完成100題;看電腦螢幕上之中文題目,聽英文發音並以滑鼠點選正確之英文單字發音。
六、測驗六:看英文,選發音,10分鐘內完成100題;看電腦螢幕上之英文單字題目,聽英文發音並以滑鼠點選正確之英文發音。
七、出題與評分方式:每位參賽者的每一測驗均由各組單字表中隨機挑出一百字。每題一分,每一測驗總分一百分,由測驗系統立即評分。每一測驗單元未答完100題而結束者,該單元以0分計。
八、總分相同時之比序優先序順:由[測驗一分數]評比,若相同再評比[測驗二分數],依序至測驗六,若無法比較出,則並列相同名次。
陸、獎勵措施:
參賽選手以測驗成績高低進行排序,本競賽獎勵方式分為[團體獎]、[個人獎]、[傑出貢獻獎]三種,頒發新竹市政府獎狀乙張。
一、個人獎:依照評選規則,取前三名及金腦獎若干名(金腦獎:從各組第四名開始計算,依成績排名前百分之十,主辦單位得依參賽人數與表現作調整)。
二、團體獎:依照評選規則,取前三名,團體獎分為國中組、高中職組,兩類以校為單位。
三、校長傑出貢獻獎:團體獎國中組、高中職組,兩類以校為單位,各取團體積分前5名學校,頒發傑出貢獻獎。
柒、報名時間及方式:
一、報名時間: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2月29日止。
二、報名方式:
(一)以學校為單位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2月29日止。將報名電子檔寄至 ccliu0919@gmail.com 。
(二)可電洽新竹區教育資源均質化工作小組03-5753557劉小姐查詢。
三、競賽時間:105年3月12~13日星期六日,賽程於105年3月4日中午另行公告活動報名網站。(競賽場地:光復高中)
捌、考場規則:
一、選手須於考試時間內攜帶學生證入場,並由監試人員核對身份,遲到逾10分鐘者,一律不得參加競賽。
二、不得攜帶電子字典與手機等入試場;作弊者一律取消比賽資格。
三、競賽當天因故無法參加競賽者,視同放棄競賽;比賽進行中,若選手發生急症而中斷比賽,該次成績不算,並視為自動棄權,不得要求重新比賽。
四、競賽中,若電腦出現問題無法操作時,應即刻向監試人員反應處理。
五、競賽完畢或時間終了,應停於[測驗總成績]畫面,靜候監試人員確認登記成績後,依照指定之成績上傳路徑將成績上傳;若因選手個人因素疏失或操作錯誤,未將競賽成績上傳,由選手自行負責。
六、如遇停電導致比賽中斷,則該項比賽取消,另訂比賽日期公布;遇天災或不可抗力因素,經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發布停止上班上課時,另訂比賽日期並於網站公布。
玖、其他補充事項
一、所有競賽項目均在電腦教室進行線上測驗,請選手自行攜帶耳機進行測驗。
二、比賽軟體公布於活動報名網站,可供學校或選手自行下載熟習軟體環境。
三、主(承)辦單位保留本競賽活動辦法之修改權利。對於未能遵守本競賽規則之選手,保留其資格或名次之追訴權,得取消參賽或追訴名次與獎項之權利。
四、本競賽相關訊息公告於本活動網站http://web.kfsh.hc.edu.tw/files/11-1000-525.php 活動期間如有任何問題請洽劉老師(03-5753557或03-5753587)。
五、本競賽辦法或實施內容若有更新或未盡事宜,以網上訊息為準。請上網查閱,不另通知。
附件:團體獎計分方式
104學年度新竹區高中職適性學習教育資源均質化
快樂學外語-新竹英語字彙王競賽團體獎計分方式
團體獎:依照評選規則,取前三名及金腦獎若干名,團體獎分為國中組、高中職組,兩類以校為單位,其計分方 式如下說明。
1.該校選手獲得該職類之冠軍 10 分/人。
2.該校獲得該職類之亞軍 8 分/人。
3.該校獲得該職類之季軍 5 分/人。
4.該校獲得該職類之金腦獎 3 分/人。
5.該校學生報名且全程參與該組測評活動,每位 1 分/人。
6.以上各項皆以分別計算為原則。以校為單位核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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