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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教學組|
說明:
一、依教育部104年9月30日臺教師(三)字第1040130491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教育部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實施課程改革及推動重要教育議題,協助各地區教師充實表演藝術領域之專業與教學知能。本校師資培育中心特規劃表演藝術第二專長學分班,提供中學教師充實其他領域之統整教學專長,提升創意教學能力。
三、旨揭第二專長學分班招生簡章、報名表與EDM(電子招生海報)請參閱附件。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05年2月17日,相關報名資訊請至本校師資培育中心網站查詢(http://education.tnua.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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