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新竹市各級學校103學年度學生學年期暨學校行事曆』,
詳如說明,請參閱。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03年10月27日府人考字第1030190690號
書函轉行政院103年10月21日院授人培字第10300503331號
函示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第四點規定
,上班日為星期一或星期五,其後一日或前一日逢星期二
或星期四之紀念日及節日之放假,調整該上班日為放假日。
二、因應上開行政院修正「政府機關調整上班日期處理要點」
第四點規定,修正本市「新竹市各級學校103學年度學生
學年期暨學校行事曆」,因104年1月2日調整放假,
103年12月27日(六)補行上班、上課。
三、上開行事曆修正部分,於學校網頁上公布,並利用相關會議及
家庭聯絡簿中加強宣導與說明,俾利家長提前規劃假期生活及
學生居家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