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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光武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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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私立學校校長、教師相互轉任辦理退休時,相關退休年資併計、退休金核給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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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人事室|

依據教育部103年9月16日臺教人(四)字第1030112063A號函:

主旨:請加強宣導公私立學校校長、教師相互轉任辦理退休時,相關退休年資併計、退休金核給規定,以維護教師權益。
說明:檢附原函電子檔。
 



{{ $t('FEZ003') }} 2014-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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