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gwjha11
{{ $t('FEZ002') }}註冊組|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3年5月30日北市教中字第10335912100號函辦理。
二、有關設籍該市之外縣市國民小學應屆畢業生辦理報到之相關規定,本府業以103年3月17日府教學字第1030077445號函,請各校協助轉知學生家長,於103年7月10日(星期四)至8月13日(星期三)至各戶籍地所屬學區之國民中學辦理報到事宜(諒達)。
三、為達確實追蹤學生就學情形,如設籍該市之應屆畢業生擬就讀本市國中者,請各校於103年6月13日(星期五)前將名冊函送該市各相關學區國中。
四、設籍該市而就讀外縣市國小應屆畢業生之學生家長如有該市新生分發相關疑問,亦得逕洽所屬學區國民中學教務處註冊組詢問。
{{ $t('FEZ003') }}201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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