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gwjha11
{{ $t('FEZ002') }}註冊組|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2月26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30020512號書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係補助獨自撫養18歲以下子女之單親家長就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之學費、學雜費與學分費,及修業年限內因上課無法照顧小學階段以下子女或18歲以下身心障礙者子女之臨時托育補助費;計畫及申請表件,請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最新消息(網址:http://www.sfaa.gov.tw/)及婦女聯合網站動態看板補助宣導網頁(http://womenweb.org.tw/)下載。 |
三、 | 本項計畫承辦單位為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第一階段申請人請於103年2月17日起至103年3月17日止逕向該會提出申請,聯絡人及聯絡電話:吳小姐(02)2321-2100轉117。 |
{{ $t('FEZ003') }}201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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