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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人事室|
主旨:新竹市政府函農曆春節將屆,重申公務員不得接受與職務有利害關係者之餽贈及飲宴應酬,並請遵守「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03年1月10日府政預字第1030049644號函辦理。
二、檢附原函電子檔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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