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gwjha11
{{ $t('FEZ002') }} 註冊組|
102學年度起,欲辦理個人實驗教育、團體實驗教育及機構實驗教育者:
(一) | 申請日期為每年5月15日至5月31日(學年度計畫)或11月15日至11月30日前提出(該學年度之下學期計畫)(例假日順延一個上班日)。 |
(二) | 個人及團體實驗教育承辦人:學管科吳碧惠小姐;機構實驗教育承辦人:國教科劉雅惠小姐。 |
有關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相關規定及表格,可至新竹市教育網/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專區網頁http://www.hc.edu.tw/edub/Customized/ExperiEdu.aspx下載。
{{ $t('FEZ003') }} 2013-11-21
{{ $t('FEZ014') }} 2014-01-02|
{{ $t('FEZ005') }} 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