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gwjha11
{{ $t('FEZ002') }}註冊組|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02年10月17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20097052號函辦理。 |
二、 | 102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學生及幼兒園幼童團體保險(以下簡稱本保險),已委託桃園縣政府教育局完成招標工作,決標廠商為「三商美邦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每生保險費新臺幣475元承保。 |
三、 | 102學年度學生團體保險政府補助金額比例如下,另符合本保險保單條款第十一條規定全額補助條件者,由政府全額補助: |
(一) | 幼兒園、國小、國中、高中職(含補校)102學年度上學期每位學生應收保費上學期為158元,政府補助79元;下學期應收158元,政府補助80元。 |
(二) | 托兒所102學年度上學期每位幼童應收保費為158元,政府補助79元;下學期應收158元,政府補助80元。 |
四、 | 為辦理旨揭保險費撥款作業,請於102年11月7日前填列請撥補助保險費經費明細表(如附件),並送至教育處彙整。 |
(一) | 國中小學校請送至體健科。 |
(二) | 附設幼兒園請送至特前科。 |
(三) | 副本抄送社會處,請惠予協助轉知托嬰中心。 |
{{ $t('FEZ003') }}2013-10-25
{{ $t('FEZ014') }}2013-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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