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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有關102年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巿服務作業「積分審查」相關事宜,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02年4月26日府教學字第1020050565號函辦理。
二、申請教師請自即日起起至102年5月9日(星期四)止上網填報資料(http://tas.kh.edu.tw)。
三、「積分審查」訂於102年5月15日(星期三)下午2至4時辦理,地點如下:教師研習中心1樓會議室。
四、申請教師請備妥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影本各乙份,請裝訂成冊)暨申請表親自(或委託他人)出席。
五、教師參加積分審查期間准予公假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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