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ladmin
{{ $t('FEZ002') }}教務處|
壹、以下事項為101年本市第30屆科展新增列部分
一、作品送展表指導教師簽名欄應親自簽名。
二、逾時送件者,註記送件時間後酌予扣分。
貳、101年第52屆中小學科展實施要點第參點、第肆點修正如下
一、參展作品之指導教師應為現職任教於公私立中小學校之合格教師或經合法任用之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或實習教師,已退休教師不得擔任參展作品指導教師。
二、全國科展送件作品說明書一式4份併同作品電腦檔案(PDF檔或WORD檔,檔案大小限10M Bytes以內)2份。
三、電子檔:
(一)文字與圖表及封面需排版完成於1個檔案中。
(二)以word文件檔(*.doc或*.docx)及pdf圖檔為限。
(三)檔案名稱為作品名稱。
(四)檔案大小限10M Bytes以內。
(五)一律以內文第一頁起始插入頁碼。
參、101年第五十二屆全國科展在彰化縣舉行
{{ $t('FEZ003') }}2011-12-26
{{ $t('FEZ014') }}2012-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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