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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光武國民中學

最新消息

教育部100年度「生命體驗‧幸福築願」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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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輔導處|

 

一、   計畫依據:
(一) 幸福100列車~教育部100年度生命教育系列活動計畫。
(二) 教育部99310台訓()字第0990034292號函頒訂「教育部生命教育中程計畫」
二、   計畫目的:
為鼓勵各級學校及校園學生規劃具體多元之生命體驗方案,並透過實踐過程,提高學生正向心理能力,激發彼此生命潛能及熱愛生命
三、   辦理單位:
(一)主辦機關:教育部
(二)承辦學校:亞洲大學
四、   參加對象:各級學校學生以「個人」或「團體」為單位參加,團體以5人為限,共分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校院組。
五、   計畫內容及期程:
1.             徵稿期間即日起至1001021(星期五)截止
2.           審稿期間10010241111
3.           公布得獎名單1001114
4.           頒獎日期10011月底
六、   參加程序:
(一) 參加學生請填寫報名表,請務必填寫正確資料,以利後續連繫,參賽作品一律繳交報名表及書面資料,作品書面資料限用A4大小格式不超過10頁為限(含封面),影像呈現以10分鐘以內為限,並將文字敘述、圖片、影像等資料列印4份,並以電子檔案燒錄於光碟1份,用本活動專屬郵寄封面於指定時間內寄()達承辦學校亞洲大學,不得以此作品投稿重複參賽,禁止一稿兩投
(二) 本活動由各級學校學生延續愛傳99~「生命築願築願體驗」徵選出的優良體驗方案,或發揮創意自行發想規劃體驗方案,或從他人的生活體驗察覺規劃體驗方案,並加以實踐體驗方案且有具體成效者;例如您的「一生中一定要去攻頂玉山」,那麼請敘述具體落實的方案且具成效展現,可用文字敘述、圖片、影像等方式呈現。
七、   評審標準:
(一) 內容具創意性30
(二) 方案具推廣性30
(三) 符合徵文主題30
(四) 文辭修辭優美10
八、   獎勵:
(一)         於各組別分選出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2名及佳作5名,共計40名。
(二)         各組(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校院組)分別選出:
組別
獎勵名額及方式
國民小學組
各組均錄取下列名額:
11名:每位()各頒贈獎狀乙幀()頒發獎金5,000
22名:每位()各頒贈獎狀乙幀,每()頒發獎金3,000
32名:每位()各頒贈獎狀乙幀,每()頒發獎金2,000
佳作5名:每位()各頒贈獎狀乙幀,每()頒發獎金1,000
國民中學組
高中職校組
大專校院組
(三)         得獎名單公布於活動專屬網站,獎金於頒獎典禮當天簽領,或於10012月底前統一由亞洲大學匯款至指定帳號。
九、   推廣運用: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將歸屬教育部所有,教育部擁有以不同形式發行之權力,亦得以任何形式授權推廣、保存及轉載,不再另付酬勞、版稅或任何費用。
十、   經費:由教育部支應。
 
十一、         活動效益:
(一)鼓勵各級學校及校園學生規劃具體多元之生命體驗方案,並透過實踐過程,提高學生正向心理能力,激發彼此生命潛能及熱愛生命
(二)透過活動參與過程,增強自我的正向能量,豐富生命的意義。
十二、         活動宣傳
由承辦單位函文各級學校及函請各縣市教育局公告活動訊息發布,透過競賽專屬網站之文字介紹或活動規劃設計活動文宣品,發送活動海報於顯著公共場合協請張貼,充分運用網路通路,例如臉書、奇摩等公用網站及亞洲大學網頁,鼓勵各級學生踴躍參與活動。
十三、         本活動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公佈。
 


{{ $t('FEZ003') }} 201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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