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計畫依據:
(一) 幸福100列車~教育部100年度生命教育系列活動計畫。
(二) 教育部99年3月10日台訓(三)字第0990034292號函頒訂「教育部生命教育中程計畫」。
二、 計畫目的:
為鼓勵各級學校及校園學生規劃具體多元之生命體驗方案,並透過實踐過程,提高學生正向心理能力,激發彼此生命潛能及熱愛生命。
三、 辦理單位:
(一)主辦機關:教育部
(二)承辦學校:亞洲大學
四、 參加對象:各級學校學生以「個人」或「團體」為單位參加,團體以5人為限,共分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及大專校院組。
五、 計畫內容及期程:
1. 徵稿期間即日起至100年10月21日(星期五)截止
2. 審稿期間100年10月24日至11月11日
3. 公布得獎名單100年11月14日
4. 頒獎日期100年11月底
六、 參加程序:
(一) 參加學生請填寫報名表,請務必填寫正確資料,以利後續連繫,參賽作品一律繳交報名表及書面資料,作品書面資料限用A4大小格式不超過10頁為限(含封面),影像呈現以10分鐘以內為限,並將文字敘述、圖片、影像等資料列印4份,並以電子檔案燒錄於光碟1份,用本活動專屬郵寄封面於指定時間內寄(送)達承辦學校亞洲大學,不得以此作品投稿重複參賽,禁止一稿兩投。
(二) 本活動由各級學校學生延續愛傳99~「生命築願。築願體驗」徵選出的優良體驗方案,或發揮創意自行發想規劃體驗方案,或從他人的生活體驗察覺規劃體驗方案,並加以實踐體驗方案且有具體成效者;例如您的「一生中一定要去攻頂玉山」,那麼請敘述具體落實的方案且具成效展現,可用文字敘述、圖片、影像等方式呈現。
七、 評審標準:
(一) 內容具創意性30%
(二) 方案具推廣性30%
(三) 符合徵文主題30%
(四) 文辭修辭優美10%
八、 獎勵:
(一) 於各組別分選出第一名1名、第二名2名、第三名2名及佳作5名,共計40名。
(二) 各組(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大專校院組)分別選出:
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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獎勵名額及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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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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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組均錄取下列名額:
第1名1名:每位(組)各頒贈獎狀乙幀,每(組)頒發獎金5,000元
第2名2名:每位(組)各頒贈獎狀乙幀,每(組)頒發獎金3,000元
第3名2名:每位(組)各頒贈獎狀乙幀,每(組)頒發獎金2,000元
佳作5名:每位(組)各頒贈獎狀乙幀,每(組)頒發獎金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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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中學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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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職校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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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專校院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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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得獎名單公布於活動專屬網站,獎金於頒獎典禮當天簽領,或於100年12月底前統一由亞洲大學匯款至指定帳號。
九、 推廣運用:所有參賽作品之著作權將歸屬教育部所有,教育部擁有以不同形式發行之權力,亦得以任何形式授權推廣、保存及轉載,不再另付酬勞、版稅或任何費用。
十、 經費:由教育部支應。
十一、 活動效益:
(一)鼓勵各級學校及校園學生規劃具體多元之生命體驗方案,並透過實踐過程,提高學生正向心理能力,激發彼此生命潛能及熱愛生命。
(二)透過活動參與過程,增強自我的正向能量,豐富生命的意義。
十二、 活動宣傳
由承辦單位函文各級學校及函請各縣市教育局公告活動訊息發布,透過競賽專屬網站之文字介紹或活動規劃設計活動文宣品,發送活動海報於顯著公共場合協請張貼,充分運用網路通路,例如臉書、奇摩等公用網站及亞洲大學網頁,鼓勵各級學生踴躍參與活動。
十三、 本活動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適時修正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