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 gwjha51
{{ $t('FEZ002') }} 人事室|
一、依據市府99年11月19日府民禮字第0990127015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奬勵客語績優公教人員作業要點略以(詳如附檔):
(一)通過客語初級認證,嘉獎一次、客語中級認證,嘉獎二次、客語中高級認證,記功一次。
(二)通過客語認證者於機關內部職務陞遷時,機關得酌予加分,通過客語認證初級者加二分、中級者加三分、中高級者加四分。
(三)通過者由本會致贈客家文化創意產品乙份。
三、請通過99年度客語能力認證考試之同仁於100年1月20日前填寫申請書至人事室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
四、嗣後各同仁於通過客語能力認證考試時,請於當年度該級別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寄發合格證書後二個月內檢附考試合格證書向人事室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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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1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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