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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人事室|
一、本市「慶祝中華民國99年雙十國慶慶祝大會」活動於99.10.10(星期日)上午9:00至10:30假市府綜合大禮堂辦理。
二、參加人員得於活動結束後6個月內在不影響課務(或業務)下補休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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