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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人事室|
一、本自費團體保險優惠方案,係由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賡續提供辦理,相關要項 如下:
(一)保險期間:追溯自99年07月15日起至100年07月14日止。
(二)保險對象: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編制內正式人員、約聘僱人員、臨時人員、志工等均可依其自由意願投保;上述人員除本人外,其配偶、子女、父母符合相關年齡限制條件者皆可參加。警、消人員、清潔隊員均為本方案之適用對象範圍,並依一般人員保險費率計費,無除外之資格限制規定。
(三)保險種類:
1、團體意外險『420專案』(含傷害醫療險及傷害住院日額給付險)。
2、團體保險『1800專案』(含定期壽險、重大疾病先行給付、住院醫療險、防癌健康險)。
3、旅遊平案險。
(四)投保方式:新投保人員請填寫加保申請書表,由服務機關學校加蓋章戳確認員工身分後,交由承保公司之各區服務人員辦理;續保人員由承保公司主動提供資料辦理續保事宜。
(五)保費負擔:由投保人自行負擔全部保險費用。
(六)繳費方式:投保團體意外險『420 專案』者,由承保公司將劃撥單送交投保員工自行劃撥繳款;投保團體保險『1800專案』者,一律採年繳並以員工本人所持有之信用卡和繳保費。
(七)健康告知義務:投保團體保險『1800專案』者,免接受體檢,惟首次提出投保申請時,需於加保申請書詳實填列健康聲明告知事項。
(八)有關本專案之相關內容及投保、繳費、理賠等各項疑義事項,請逕洽承保公司負責各機關學校之分區服務窗口。
二、市府人事處網頁設有「團保資訊專區」(網址:http://dep-personnel.hccg.gov.tw/),歡迎多加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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