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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武國中校內美術比賽辦法
一、 比賽類別:
西畫類、水墨畫類、書法類、版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等六類。
二、 主題:自由創作,以生活環境與藝術有關主題為佳,避免鼓吹色情與暴力之作品。
三、 評選:由校內美術老師及
四、 獎勵辦法:
1. 各類作品錄取特優、優等及佳作若干件,並於升旗時間公開頒予獎狀以玆鼓勵。
2. 各類作品錄取達優等以上同學,另記嘉獎乙次。
3. 各類作品將擇優1~5件參加新竹市美術比賽,獎勵方式依照市賽辦法給予鼓勵。
4. 以上名額必要時,得以從缺。
五、 作品類別及詳細規格說明:
作品類別 |
參賽作品規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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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畫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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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水墨畫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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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書法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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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版畫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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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平面設計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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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漫畫類 |
作品以圖案、意象為主要表達方式,例如:作品要表現痛的感覺,可以畫出痛苦表情,不需在作品上再添加「好痛」..等文字表達。 |
◎ 特別注意事項:
各類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臨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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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14') }}2010-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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