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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學務處|
壹、依 據:
依據行政院衛生署查申請運用公益彩券回饋金計畫處理原則辦理。
貳、目 的:
為協助本市弱勢家庭之經濟弱勢者,須就醫治療者。並透過相關醫院、社會處、就業服務站、勞工處、心理衛生中心之協調整合相關福利資源,提供持續性的個別專業化服務,以維護健康。
參、主辦單位:新竹市衛生局
肆、辦理期程:
伍、緊急醫療補助對象:
設籍且實際居住本市,未獲得社會救助醫療補助者。由親人、鄰里、社區、學校、相關機關、醫院、團體等通報轉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一、經營事業不善致生活陷於困境;失業未能領取失業救助或給付且無收入,生活陷於困境之家庭;或領取失業給付期間已過仍未紓困,生活陷於困境。
二、因經濟性因素有自殺之虞通報個案,生活陷於困境。
三、因遭家庭暴力、性侵害、存款帳戶經凍結或其他特殊情事,致家庭財
產未能及時運用,生活陷於困境。
四、處於貧窮邊緣之經濟弱勢家戶急須救助。
餘詳情請見附檔,本方案聯絡人為衛生局醫政科王惠文小姐,電話5226133*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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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0-0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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