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gwjha51
{{ $t('FEZ002') }}人事室|
1.本校教評會於3/10下午開會同意本校教師參加台閩地區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
2.申請教師應於99年4月29日至5月12日自行上網填報資料。
3.各縣市委員會應組成積分審查小組,於5月20日前公開審查積分。
4.要點第八點所稱「申請表」,俟市府印刷完竣後再行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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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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