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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宗旨:獎勵兒童圖畫書創作,發掘及培育圖畫書創作人才。提昇國內圖畫書創作及教學,啟發學習藝術興趣,豐富兒童藝術涵養與想像力。
指導單位:教育部
主辦單位: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協辦單位: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文化局
參選組別:
(一)國小低年級組 (四)國中組
(二)國小中年級組 (五)高中(職)組
(三)國小高年級組 (六)大專組
參選資格:中華民國各縣市公私立學校在學學生。
1.國小分為以下三組,由學校教師負責指導及審閱後,並經相關處室核章報名。
(1)低年級組:國小一、二年級。
(2)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
(3)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
2.國中組:由學校教師負責指導及審閱後,並經相關處室核章報名。
3.高中(職)組:各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報名時需檢附學生證影印本(含共同創作者)。
4.大專組:各大專院校含五專後二年學生及研究生,報名時需檢附學生證影印本(含共同創作者)。
作品內容:
1.適合年齡:適合3-12歲兒童閱讀的圖畫書。
2.創作內容:
(1)主題:可自由選擇。
(2)應為原創性作品。
(3)文字:以中文創作。
(4)文體:不拘。
收件方式:作品一律採掛號(或包裹)郵寄。
收件時間:自民國99年3月1日起收件至4月15日截止。(以99年4月15日寄出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收件地址:以掛號(或包裹)郵寄至「10066臺北市南海路47號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收,信封上須註明「參選2010年全國學生圖畫書創作獎」及參選組別。
簡章索取:本徵選簡章及參選報名表一律於本館網站(http://www.arte.gov.tw)及臺灣藝術教育網(http://ed.arte.gov.tw)下載。
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125
※詳情請見徵選簡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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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09-11-12
{{ $t('FEZ014') }}2009-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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