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gwjha11
{{ $t('FEZ002') }}註冊組|
實施程序與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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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業內容 |
時間 |
辦理單位 |
備註 |
1 |
辦理新生入學登記(資格審格) (1)「入學登記表」 (2)近3個月內向戶政單位申請核發之戶籍謄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含現住人口、詳細記事)(學生戶籍與直系血親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 (3)限登記日期前三個月內核定之學生遷徙紀錄證明書(請向戶政事務所申請) (4)居住證明文件: 房屋自有者:「房屋所有權狀或106年房屋繳稅證明」影本(檢附正本以供查核) 非房屋自有者:租賃契約影本(檢附正本以供查核) |
107.4.14(六) 上午8:00~12:00 |
光武國中 |
1.未參加登記者,視同放棄入學資格 2.本日為「入學登記及資格審核」,並非完成就讀光武國中手續,需依規定排序後,107.4.28公布錄取名單並完成報到後,始完成就讀光武國中手續 |
2 |
辦理新生入學補件及補登記 |
107.4.14 下午1:00~4:00 107.4.16 上午8:00~12:00 |
光武國中 |
因特殊原因無法107.4.14辦理登記者,方可於: 107.4.13 下午1:00~4:00 或107.4.16 上午8:00~12:00前補登記 |
3 |
登記結果報「新生入學作業委員會」核定 |
107.4.17(二) |
光武國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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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布新生: 錄取名冊 候補名冊(註明順位) 未錄取名冊 |
107.4.20(五)前 |
光武國中 |
(1)各類名冊人數統計表及名冊等電子檔回報教育處 (2)名冊中未錄取者註明改分發學校 |
5 |
新生入學報到 |
107.4.28(六) |
光武國中 |
現場:107.4.28上午8:00~10:00 網路:107.4.29前 以上方式擇一報到 |
{{ $t('FEZ003') }}2018-04-03
{{ $t('FEZ014') }}2018-04-14|
{{ $t('FEZ005') }}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