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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立光武國民中學

最新消息

本校104學年度第3次代理教師甄選簡章,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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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2') }} 教務處|

新竹市立光武國民中學104學年度第三次代理教師甄選

資格條件:

1、大學或研究所本科系或相關科系畢業,具有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

2、具有教師資格之實習教師若尚未取得中等合格教師證書,應檢具相關學歷及資格證書,並切結於104820日前取得中等合格教師證書,若無法取得,應無條件放棄錄取資格。

3、持國外學歷報考者需經教育部認可,駐外單位查證屬實,並附有證明文件。

4、現職國中教師或私校教師報考者,請附原校同意報考書。

甄選領域、專長別、缺別、名額及聘期對照:

項次

領域

專長別

代理名額

備註:代理教師 聘期 / 缺別

1

自然領域

生物專長

代理1

104.08.20~105.07.1  /  預估實缺1名(註:本缺額為第1次聘任,需具備教師證)



{{ $t('FEZ003') }} 2015-07-23

{{ $t('FEZ014') }} 2015-08-03|

{{ $t('FEZ005') }} 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