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額年級及人數:國一升國二,共3人(增加為5人_於2014年7月29日修正)
國二升國三無缺額
新竹市立光武國中103學年度轉入作業規定
一、依據「新竹市國民中小學班級總量限制學校新生分發及學生轉入學要點」辦理。
二、學期中轉出後之缺額,於寒假及暑假中辦理補實作業,志願轉入學生按戶籍遷入居住時間決定優先順序公開分發。
三、轉入方式:
(一)申請資格:
設籍並實際居住本學區內,其戶籍並應與直系尊親屬或法定監護人同一戶籍。其居住之房舍應為自有或租賃並訂有租賃契約或證明者。
(二)設籍時間計算:
依戶籍資料所載,戶籍遷入學區居住時間起算;同一學區內之遷移視同學區居住時間,得以累計設籍時間;如中途曾遷出本學區,則以最後一次遷入本學區日期為設籍日。
四、寒暑假作業期程:
(一)暑假:
1、公告缺額時間:103年8月1日
2、登記時間:103年8月1日至103年8月8日,工作日上午8時至12時止
3、公告正取與備取排序:103年8月11日(一)
4、公開分發:103年8月12日(二)上午10時(請”正取學生”及家長,親自準時到校公開分發班級)
(二)寒假:
1、公告缺額時間:104年2月1日
2、登記時間:104年2月2日至104年2月6日,工作日上午8時至12時止
3、公告正取與備取排序:104年2月9日(一)
4、公開分發:104年2月10日(二)上午10時(請”正取學生”及家長,親自準時到校公開分發班級)
(三)登記應繳之資料:
1、登記表(如附件1)
2、房屋自有者請附及房屋所有權狀影本或102年房屋繳稅證明影本 (請檢附正本以供查核)。
非房屋自有者請附租賃契約影本(請檢附正本以供查核)
3、三個月內有效之戶籍謄本。
五、如有公布錄取而未參加公開分發之學生,將由備取名單依序補實。
六、本規定奉新竹市政府核定後實施。
附件1: 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