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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光武國中九十九年度海洋教育推廣課程-
畫畫海洋---
主辦單位:新竹市政府
承辦單位:新竹市海洋教育輔導團
執行單位:新竹市立光武國中
比賽地點:新竹市
活動時間:(1)比賽時間:99年10/3(日)下午1:00至下午5:00止。
(2)領取畫紙及報到時間:下午1:00至下午2:30止。(地點:南寮旅遊中心門口)
(3)收取作品截止時間:下午5:00止(地點:南寮旅遊中心門口)
參加對象:各國中、小學在學學生
活動方式:(一)活動組別: 國小組:分低、中、高年級組,共3組。
國中組:分A組(普通班);B組(美術班) ,共2組。
比賽規則: 1、作品規格:畫紙由主辦單位現場提供。畫板與畫具等材料請自行攜帶。
國小低、中年級—8開;國小高年級、國中組—4開
2、畫題:『十七公里海岸』(以十七公里海岸相關景色、建築物為主題)
3、畫材:國小低、中年級—水彩、蠟筆、素描;國小高年級、國中組—水彩
4、比賽方式:採現場寫生比賽。
5. 成績公佈:光武國中學校網站公佈結果與得獎作品。
報名方式:填寫團體報名表後傳真至光武國中教務處研發組,傳真專線:(03)5773069或當天現場報名,唯名額額滿不再受理報名。
事先報名日期:即日起至99年9 月30日(星期四)止
作品收件: 1、寫生比賽時間至當日5:00整截止收件,逾時不候。(地點:旅遊中心)
2、凡團體預約報名者於截止收件時間前,繳交完成作品者,
即可兌換精美紀念品每人乙份。
3、如有參加者採用無經大會蓋章之用紙或攜帶至他場地完成者,不予評比。
4、需由參加者自行完成,如有代筆或臨摹它畫不予評比。
獎勵: 1、第一名:各組取1名,獎狀乙紙,禮卷1000元,指導老師頒發指導獎狀乙張。
2、第二名:各組取2名,獎狀乙紙、禮卷800元,指導老師頒發指導獎狀乙張。
3、第三名:各組取3名,獎狀乙紙、禮卷500元,指導老師頒發指導獎狀乙張。
4、佳 作:國中組各取5名,國小組各取8名(唯人數或作品未達一定標準時,得從缺
或減少獲選件數),獎狀乙紙,獎品乙份,指導老師頒發指導獎狀乙張。
5.各校團體報名的指導老師,給予每位教師指導費400元(需指導學生人數4(含)人以上) 。
參賽須知:
1、參賽人員請於活動當日下午2:30前至南寮旅遊中心門口報到處辦理報到。
2、主題需明確;以十七公里海岸周遭環境為主。
3、參賽作品均不退還。得獎作品歸主辦單位收藏運用,其智慧財產權亦屬主辦單位。
4、學生獎狀、禮卷、指導老師指導獎狀,由主辦單位寄發到參加學校,請校長於公開場所頒獎。
5、不提供參賽者茶水、便當。
6.各校自行由指導老師帶隊前往參賽。
附則:
1.本活動之各項比賽之得獎人員、指導老師及工作人員,依本市國民中小學校長教師職
員獎勵基準規定核予鼓勵。
2.本計畫經核定後,陳報市府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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